春天集合了各種源自集體想像的夢幻意象:小羔羊、盛開的花朵與瘋狂的野兔——這並非意指會有大批小羔羊出現在五月的貝爾法斯特(Belfast,英國北愛爾蘭首府)或二月的台北(在華人文化的傳統裡,「立春」這個節氣意味著春天的開始,約在陽曆二月三到五號之間,比西方的春天要早上一個月)。人類的想像力習慣將平凡無奇的事物具像化:不管是用來計算時間的粗略方式,或地球朝太陽傾斜的角度略為增加,在西方文化裡,這就足以讓一年中最冷的三個月和最熱的三個月之間的這三個月,逐漸演變成一種特殊的心理狀態。
許多人認為春天就是自然——更精確地說,是迪士尼卡通裡的自然——中鳥獸誕生的季節,但一般人根本很難在現實生活裡看到野生動物。再者,即便人類事實上並沒有和其他動物一樣的發情期,而且多虧近代科學的發達,哺乳類動物一年到頭都能生育,可是我們經常在想像裡模擬動物世界的樣態,至少在譬喻的層面上來說。舉幾個例子,中文的「春意」既指春天之始的氛圍,也是「情愛」的委婉說法,更不要說像「春藥」這類的詞彙了。一位護士朋友告訴我,台灣很多老人都是在春節前夕過世的,而照一般習俗的說法,如果能撐過農曆年,秋天以前都可保持安康,因為秋冬在傳統上是象徵死亡的季節。由此看來,春天在東西兩方都是象徵新生的時節。西方文化在基督宗教出現前就相當重視春天的到來,畢竟這是農事播種的季節;在東方亦是如此。《左傳》隱公五年便記載:
「春蒐,夏苗,秋獮,冬狩,皆於農隙以講事也。」
(春蒐,夏苗,秋獮,冬狩這四種打獵,都是利用農閒時來講習軍事。)
消逝的春之靈光
同樣的,春天在文學傳統裡也是很常見的主題,不論是用來當成一種隱喻,或是作為創意靈感的來源。十九世紀的英國詩人Gerard Manley Hopkins便在《春》(Spring)這首詩中,提到了春天充滿田園氣息的一面:「這些汁液和歡愉究竟是什麼?」不過對當代讀者而言,他的疑問並不會讓人覺得是特別針對春天。至於莎士比亞在《愛的徒勞》(Love’s Labour’s Lost)一劇中,則是如此描寫春天:「當牧人吹著蘆笛/歡樂的雲雀是農夫的時鐘」;但這對現代的都市居民也是不甚熟悉的景象。我很少看到牧羊人,可能一生有過一兩次吧!身為Y世代的一員,我對雲雀長什麼樣也實在毫無頭緒。想知道現在幾點的話,我有一只Diesel牌的錶,要不就看手機或電腦螢幕的右下方。兩位詩人作品中的自然景致,比較能讓我聯想到電影《魔戒》(Lord of the Rings)中哈比人居住的夏爾(Shire)地區,而不是從我家窗外看到的春天。同理,當愛爾蘭詩人葉慈(William Butler Yeats)在其詩作《仿日本詩》(Imitated From The Japanese)中呼喊著:「春花萬歲/春天又來了」,我也不會覺得特別激動,莫非這是我的問題?
或許春天的靈光,已在群花的國際進出口之間逐漸被磨損。從前某些特定季節生產的花果,現在一年四季都看得到(如果你能刻意忽略英國大廚Jamie Oliver要大家享用當季蔬果的絕望呼喊)。事實上,我在英國時不太注意當季究竟盛產哪些蔬果,當然也不會在秋天看到大黃或是冬天看到草莓時大喊「萬歲!」台灣的情況有點不同,因為季節對店內商品的影響雖然有限,比起英國來還是大的多。因此可以說對大部分的人而言,世界確實改變不少;不論是吃東西或買花,我們都無需臣服於自然的限制。
另類之春
英國著名文學家艾略特(T. S. Elliot)在其名作《荒原》(The Wasteland)中則呈現出春天的另一種樣貌:
四月是最殘酷的月分,
從死亡之地孕育出紫丁香,
混合著回憶與欲望,
用春雨攪動了沉睡的根芽。
如此強烈的意象,是否比較貼近當代對春天的想像?這可視為對春天傳統認識上的反動,同時也突顯了春天的獨特性。這首詩讓我想到垃圾掩埋場與廢棄建築物過度增生的模樣,以一種令人厭惡的方式模擬自然界的生意盎然——海鷗頸間箍著塑膠袋、枯黃野草在老舊的工廠裡滋長。蔡明亮《黑眼圈》這部片裡也可看到類似的意象:棲身於廢棄工廠的主角懶洋洋地坐著,拿著釣竿在淹水的地下室裡釣魚。在潮溼荒蕪的廢墟中,一隻蝴蝶翩然飛來,停在他的肩上。
另一種看待「死亡之地」的方式,則在杜甫《春望》一詩中描繪的破敗之國裡:「國破山河在,城春草木深」,但在死亡之地沒有綠意,亦無恆久的山河。
當春天變得無關痛癢

也許蔡明亮的電影並非當代世界的真實縮影,但他的作品觸碰到文明與自然間距離的問題,而這種間隔已成為一種現今社會日漸增長的趨勢。當然,這有一大部分原因在於比起從前,我們變得更能操控自然。像我之前提到的,動物的發情期可以依照人類的需求加以調整;一年四季都有繁花盛開,你只需知道哪裡可以買;氣候一直在變(雖然沒人知道究竟會變得如何),北京甚至還能進行人造雨,不過氣溫在春天仍會上升。
台北的春天是溼黏熱夏與多雨寒冬之間短暫的舒適季節,人們在此時多半不知該開冷氣還是暖氣,抑或全部關掉。在英國比較特別些,據說多數人都有冬季憂鬱症,當日子從積滿冰雪的冬天(雖然我小時候英國很少下雪,但現在每年都會)變成陰雨中浮現陽光的春天,對他們來說真的是種解脫,讓人在寒冬夜裡感到開心。無論如何,陰鬱和沮喪是另一件我們需要學著好好控制的事。隨著抗憂鬱劑或日照燈的使用,季節對人類情緒的影響逐漸減低;這也彰顯出因科學的進步,春天的活力與效用確實減弱不少。於是春天成了一種無關痛癢的膚淺傳統,其存在只為了標示時間,對人類生活並無多少實際的影響。
賦予春天新定義
縱然春天在現實生活中逐漸變得無關痛癢,但它對我們是否還有儀式與譬喻上的意義?有異於成熟的夏天、衰頹的秋天和死寂的冬天,春天被視為生長的季節。如此的四季循環,讓自然看起來相當適合作為人類狀況的隱喻:春天初始是新生命的象徵;夏天則代表成人開始孕育後代;秋天是變老的季節;最後人生在冬天凋零,由孫輩接續新生的使命。不過隨著科學逐步抑制春天在自然界的特色,後現代論述似乎開始挑戰前述的看法。非主流的性傾向與生活方式改變了當代人看待人生使命的角度:雖然東西方傳統無不希望現代人多生一點,但新生命不再是許多伴侶在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;而當人類開始質疑為何冬天過完就該輪到春天時,四季循環的象徵也不再是人生的最佳註腳。越來越多人努力拖延從秋入冬的時間,現代科技則忙著治療老年疾病和減緩老化的速度。
現代主義的詩文作品很難精確解讀,但或許可以將艾略特《荒原》的開頭解釋成對春天渴求新生的抗拒,以及一種厭惡,試圖逃避再度進入無止盡的生命循環——也就是去「攪動沉睡的根芽」。在當代,我們一再聽見與自然平和相處的呼籲,或是某些生活方式和習慣自然與否的爭議,不管是來自環保說客還是支持傳統者。從生態角度來看也好,從田園時期的浪漫理想主義來看也罷,甚或談到基於原罪而被驅離伊甸園一事,人類都被視導致自然失衡腐敗的兇手。
不過我們現在認知到的「季節」其實很晚才出現,可說是偶然的運氣,才讓地球上有了生命成長的機會。換言之,人類若要存活,得將自己從自然的力量中解放出來;打從人類學會避寒的那一刻起,這就成了我們無止盡的任務。在自然中尋找棲身之所、農業和耕作的誕生、堤防和水壩的建設、工業革命、盤尼西林的發現,還有人類許多其他的努力,都證明了我們試圖離自然越來越遠,亟欲脫離孕育我們卻又喜好屠殺子女的大地之母。這就像著名文化評論者齊澤克(Slavoj Žižek)在《新科學人雜誌》(The New Scientist)受訪時所表示的(註):
如果說我們才是壞人,只需改變做法即可。但事實上大地之母也不是好人——她是個潑婦。〔……〕我反對生態學家那種抗拒現代科技的立場。他們會說:「操控自然讓我們被自然孤立,我們應該重新瞭解到,自己也是身為自然的一部分。」我倒覺得我們更應與自然保持距離,如此才能好好意識到,人的存在是多麼脆弱與偶然。
讓春天變得更有價值
在後現代社會,關於人類狀況的大哉問好像已經從「我們為何存在?」變成「為什麼要存在?」當然,大家找到的答案都不一樣。現在已沒有必要尋求那種強調生命完整性、擁有一貫主題、關照所有面向的「宏觀敘事」(grand narrative);至於春天也不再適合套入永生的循環中,反而比較像混亂宇宙中的一閃而過的光芒,給人一種安全的幻覺。地球脆弱的生態系統並非其本身的自然狀態,而所謂的「自然」其實是一連串天災的隨意組合,在在影響這個星球上的生命。體驗春天的美,不是非得要「回歸」沒有科技的世界,是提醒我們善用當代科技搭配環保策略,在充分領略自然的美好之餘,保護自己避免受到自然隨意的襲擊。
因此,身而為人的終極目標不是漫無目的地繁衍後代,是讓生命更值得活。自然的無常之美,遠從宇宙誕生的第一顆原子開始便逐漸發展,最後形成了生命的怪誕秀,也就是這個充滿綠意的星球和居於其間的生命。春天的存在提醒我們:地球是個美妙的奇蹟,即便是世上最不幸的人,仍有幸體驗生命、意識和感受的種種奧妙。在後現代的世界裡,春天叮囑我們在創造新生命之前,得先好好環顧這個世界,確定生命值得一活。
人類發展各式工具,為了一己之利使用科技;如此看來,我們應秉持春天的精神,利用這些科技創造新的生態環境,好對抗自然這個「潑婦」,也就是以萬物為芻狗的廣闊宇宙。如此我們才能真正在春天享受自然的豐饒,就算這份豐饒一年四季皆可獲得。
**註釋**
Slavoj Žižek. “Wake up and Smell the Apocalypse.” The New Scientist, 30 August 2010, by Liz Else.
翻譯|吳思薇
攝影/(由上至下)
張俐紫
Nakao Eki